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處罰面面觀-實施篇(1)-有需要處罰嗎?


閱讀這篇文章前,請先參考 ^_^
處罰面面觀-定義篇(1)

處罰面面觀-定義篇(2)

     



        處罰在實施時,是需要認真思考的,依據Alberto & Troutman(2009) 所提到的,我們若希望某一個不適當行為減少的時候,有四個階段可以依循,分別是:

   階段一-實施以增強為基礎的策略
   階段二-消弱 
   階段三-移除想要的刺激(負處罰)
   階段四-呈現嫌惡的刺激(正處罰)



        舉例來說明這四個階段是怎麼一回事-某個可愛的小男生,因為心愛的工程車被某個孩子搶走了,就去拉那個孩子的頭髮,而拉頭髮的目的是為了拿回自己工程車,而依循上述的四個階段,處理的方式分別為:

    階段一-增強小男生以口語表達的方式拿回自己的玩具,如:玩具還給我!!這時家長立即應
                 協助可愛的小男生將玩具拿回來
    階段二-消弱,消弱指的是-小男生不適當的行為不會受到增強,因此以上述的例子而言,絕
                 對不能因為小男生拉別人的頭髮而取回玩具。
    階段三-若小男生拉別人的頭髮,則玩具不但不能取回還會被家長沒收,甚至可能因此連正在
                 看的卡通都被關掉。
    階段四-若小男生拉別人的頭髮,就被家長責備、罰站及打手心等等。

        一般我們在使用這些策略的時候,是有順序性的,應先由階段一及階段二開始,若達到不錯的效果,則階段三及階段四的方法根本就不需要使用,以上述的例子,孩子會拉他人的頭髮,正表示他缺少了一個很重要的能力就是適當的與人溝通,若我們僅處罰他不好的行為,但未積極的教導他一個好的行為時,則很可能同樣的情況就會再次出現,通常會用到階段三及階段四的策略時,都是針對一些非常危險並且會危急到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行為,我們為了要立即使行為下降才會使出的方法,不然基本上都盡量以階段一及階段二的策略為主,而階段四是非常具有侵入性的一種方式,能不用就盡量不要用。

補充:

1. 現代人太忙碌了,時間都不夠用,因此使用處罰(階段三及階段四)的策略好像特效藥,不好的行為馬上就停止了,但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我們需要多花一點時間去建立孩子適當的行為(階段一),這的確會花比較多的時間,但適當的行為模式將會影響孩子這一生,這是多棒的投資。

2. 當不適當的行為出現時,若沒有立即的危險性,我們最好的朋友就是消弱(階段二),消弱就是不增強不適當的行為,例子:想要玩具->得不到玩具,想要大人注意->得不到大人注意,想要逃開->無法逃開,當消弱產生效果時,不適當行為會加劇,我們稱之為消弱爆衝(Extinction burst),表示策略奏效,再過一會孩子的不適當行為仍然沒有作用,行為就會下降,要忍著點,不然就前功盡棄啦,這也是我們常說的"溫柔的堅持",並非冷血。

3. 以上述可愛小男生的例子,工程車就是他的命,有時候會看到家長遇到上述的情況,開始希望孩子可以與他人分享,對小男孩來說,工程車是他的命,但以家長的角度來說,工程車就只是一台一兩百塊買的工程車,再買就好,所以價值對兩人來說是天差地別的,試想如果你的朋友未經你的同意從你的皮包裡面拿個兩三萬出來花,你的爸媽跟你說沒關係,他們缺錢,你這個月先餓肚子一下,你會不會發火,因此教導分享時,可先從一些孩子不是那麼在意(沒在玩的玩具、食物等等)的東西先開始,孩子不願意,也不勉強。

4. 雖然這篇的標題是處罰的實施篇,但其實是希望告訴大家,額外給予的處罰不一定那麼需要,增強及消弱是我們面對不適當行為的兩把利刃。

希望大家可以多用階段一跟階段二的策略喔!


參考資料
Alberto, P.A., & Troutman, A. C. (2009). 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 for Teachers, (8th ed.). Upper Saddle River, NJ: Pearson Education, Inc.

後續 處罰面面觀-實施篇(2)-處罰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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