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不問他不說-如何引發孩子的主動表達(2)


看這一篇之前,請先看完前篇

複習一下操作制約的基本架構 (專有名詞為三期後效關連 three-term contingency)

刺激  ->  反應  ->  後果
若要引發孩子主動的表達,先決條件就是改變刺激的形態,可將刺激改為非口語刺激,如:視覺刺激、聲音刺激、觸覺刺激、嗅覺刺激、味覺刺激、本體覺刺激、前庭覺刺激。




刺激呈現方式


視覺刺激-將物品由孩子視線範圍外移到孩子視線範圍內,如:把一些孩子喜歡的物品先藏起來,然後突然呈現在孩子面前,讓孩子在僅有物品呈現的刺激下,說出物品的名稱。


聲音刺激-若孩子喜歡某一個會發出特定聲響的玩具,如:有聲交通工具拼圖,我們不給孩子看到該物品,僅偷偷地讓物品發出特定聲響,讓孩子在僅有物品聲響的刺激下,說出物品的名稱


觸覺刺激-將孩子喜歡的物品藏到一個看不到裡面的容器中(或是不透明的袋子),讓孩子伸手進去摸,而在僅有觸覺刺激的呈現下,說出物品的名稱。


其他感官刺激以此類推,也可以同時合併多重感官,像是視覺+聲音、觸覺+聲音等等。


讓孩子學習在各種不同類型的感官刺激而非口語刺激下做出命名的反應,則孩子命名的主動性就有可能會提高喔,大家試試看吧。


備註:孩子有時候會缺乏對於不同型態刺激感知及辨識能力,因此在訓練語言或其他能力之前,教導孩子去正確的感知各種類型的刺激,對於往後學習來說是非常基礎且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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